游戏开始:由“银行家”进行掷骰操作,然后每位游戏者依次进行掷骰。总点数最高的玩家将先行动:将棋子放在“起点”上,并根据掷出的点数按箭头方向前进。第一位玩家完成移动后,轮到左侧的玩家进行掷骰。棋子停留在所移动到的方格内,在下一次掷骰时从该方格开始继续前进。多只棋子可以同时停留在同一个方格内。根据所处方格指示,玩家有权购买地产或其他财产,也可能需要缴纳租金、税款、抽取“机会”卡或“社会基金”卡等等。如果两枚骰子投出相同点数,则可以将两枚点数相加,并按总和前进,并且必须遵循所停留方格中的奖惩指示。接下来玩家可以再次进行一次投骰操作,并照常移动棋子。如果连续三次投出相同点数,则必须立即将棋子移到标有“坐牢”的方格(见于“监狱”)。
起点:每当玩家通过投骰或抽卡而到达或经过“起点”时,“银行家”必须向玩家支付工资2000元。只有在完成一圈棋盘后,玩家才能领取一次工资2000元。如果玩家通过投骰经过“起点”,并停留在紧接着的两格上的“社会基金”方格,并抽到指示卡上写着“前往起点”的内容,则可以首次经过“起点”时领取2000元,并根据卡片上的指示返回,因为第二次到达“起点”,再次领取2000元。
购买房地:当玩家停留在没有所有者的土地上时,可以按照标明价格向银行购买该土地。玩家将获得一张名为“地契”的卡片,并将其面朝上放置在自己面前。如果不想购买该地产,则“银行家”可以进行拍卖,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竞拍者。竞拍者必须用现金向银行支付款项才能获得该块土地的“地契”。任何玩家都可以参与竞拍,包括放弃以原价购买该土地的玩家。竞价没有底限。
缴纳租金:当玩家停留在他人的土地上时,土地所有者可以按照“地契”卡上标明的价格向该玩家收取租金。如果该物业已经抵押,则业主不能向其他人收取租金。被抵押的“地契”卡必须面朝上放置在业主面前。拥有同色系全部“地契”卡是一种优势(例如:朝阳公园和DBD中央商务区,或方庄、永定门和崇文门),因为业主可以从该颜色系中的土地上收取双倍租金。此规则适用于未被抵押的土地,即使同色系中有一块土地已经被抵押也不受影响。如果该土地上建有房屋或旅馆,则更具优势,因为其租金比空白土地高得多。业主必须在下一位玩家投骰之前收取租金,并且不能事后追讨。
机会和社会基金:
当玩家停留在“机会”或“社会基金”方格时,需要从相应堆叠的卡片中拿出最顶部的一张,并按照卡片指示进行操作,然后将卡片面朝下放回到堆叠底部。玩家可以保留“免费出狱”卡片,直到使用后才将其放回堆叠底部。如果抽到此卡的玩家不打算使用,可以随时出售,价格由双方商定。